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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收费
农产品价格

 

 

 

 
      
涉农新闻
2006-03-20
 

国家采取七措施稳定化肥价格 

 

  当前春耕生产正从南向北陆续展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正采取七项措施,保持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基本稳定。   
   ——国家正督促化肥生产企业开足马力,保证供应。加强对煤电油运的调度,保证农资生产用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和运输。落实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化肥运输的价格优惠政策。  
   ——今年中央财政贴息的化肥淡季储备规模,在去年605万吨的基础上,增加到800万吨。省级化肥淡季储备规模达300多万吨。
  
   ——继续控制化肥出口。在暂停对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出口退税的基础上,对尿素征收出口暂定关税。  
   ——强化对化肥的价格管理。对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大型氮肥企业生产的尿素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化肥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 
   ——在种子、农膜、农药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将及时采取规定进销差率、最高限价、提价申报等措施进行干预。 
   ——对化肥生产企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对流通企业不执行规定的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等措施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各地价格、农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化肥、种子、柴油、农膜、农药等农资价格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 
   记者了解到,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性支出,农资价格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虽然我国粮食连续两年累计增产1000亿斤,但粮食生产基础并不巩固。 
   统计显示,2005年底,全国尿素零售价格平均每吨1832元,比2003年底上涨了31%。
   又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18日表示:“国家的免税、优惠运价、优惠电价、优惠气价等措施,相当于每年对化肥生产流通环节补贴170多亿元,尿素平均每吨补贴160元左右。”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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