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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新闻
2006-01-25
 

澄海区积极开展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工作

 

    “十五”期间,我区建成省级生态示范镇 1 个,省级生态示范村 6 个,市级生态示范村 3 个。在此基础上,我区提出了“十一五”期间要建成 1 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2 个省级生态示范镇、 25 个省市级生态示范村,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的奋斗目标。一是加强领导。区、镇(街道)两级成立创建生态示范村镇活动领导小组,区长、镇长(主任)亲抓创建工作。二是推进生态示范村镇建设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区工作方案》、《关于加快生态示范村镇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并把生态示范建设工作列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成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出台奖励办法,对创建成为省级生态示范镇、省级生态示范村的单位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的奖励;区财政每年还拨出专项资金近 100 万元,支持村、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建设。四是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到已成为省级生态示范镇和省级生态示范村的盐鸿镇和碧砂村、西社村、窖东村参观学习,推广创建经验,动员部署全区生态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带动了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五是加强组织指导。环保部门积极协助创建单位制订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指导村、镇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模式。各村、镇通过创建活动,创建出各具特色的生态亮点。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碧砂村建成粤东首个人工湿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盐鸿镇以生态立镇、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立良好的农业生态模式,受到省环保专家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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